同居怀孕未领证,男方猝死彩礼该退吗?
山西“22岁女子小芸(化名)与男友同居并怀孕,尚未登记男友突遇车祸身亡,男方父母起诉返还28万元彩礼”的话题冲上热搜。法律究竟如何平衡传统习俗与未出世孩子的权益?一、事件脉络
1.2024年10月,小芸与阿强按农村习俗订婚,男方给付28万元彩礼。
2.二人开始同居,小芸怀孕3个月,尚未办结婚登记。
3.2025年2月,阿强车祸去世,男方父母以“未登记”为由要求全额返还彩礼。
二、法律焦点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未办理结婚登记,原则上支持返还彩礼。但法院同时会综合以下因素酌减:
① 是否共同生活:小芸与阿强实际同居4个月,已形成稳定伴侣关系;
② 是否怀孕:腹中胎儿属于双方共同血脉,女方因怀孕及丧偶遭受身心双重打击;
③ 过错与公平:男方去世系意外,女方无过错,且需承担未来抚养责任。
最新典型案例(2025)显示,若女方已怀孕且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仅判决返还30%—50%,并优先保障胎儿后续抚养费。
三、律师提示
1.女方应保存产检记录、同居证明、彩礼转账凭证,用以证明共同生活事实。
2.可提起“反诉”,将彩礼抵扣未来子女抚养费,降低返还比例。
3.若男方父母坚持诉讼,可申请法院将部分款项提存至第三方监管账户,待孩子出生后再行结算,避免“二次伤害”。
彩礼的本质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当婚姻未成但新生命已至,法律不再简单“一退了之”。理性协商、兼顾情理法,才是对逝者与生者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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