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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丹观察︱水浪冲进商铺的那一刻,他的“娱乐”成了别人的灾难

央广网 · 前天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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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以“娱乐”为名危害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守住安全底线,不做危险的“任性者”,才能共同织密台风天里的防灾减灾安全网。
9月24日,超强台风“桦加沙”袭击珠海,当地实行“五停”,斗门区多路段积水。当晚,多名广东市民称,雨停后一名男子“驾车造浪”。事件引发关注,相关话题也登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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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台风天多次往返“驾车造浪”
9月24日,多名网友表现,一名司机驾车在珠海斗门一道路涉水行驶,多次往返“玩水造浪”,车辆掀起的水浪冲破了临街多家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
现场视频显示,越野车所经之处激起的水浪重重撞击路边商铺,有店铺的卷闸门也被水冲至变形。视频里还可清晰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后来几人将车辆拦下,指责司机“在那摇来摇去三次了”。
多家商户受损严重
25日上午,珠海斗门区的一名商户告诉记者,路面上本就有积水,男子还驾车多次来回,“搞得我店里全部进水了”。商户称,店里的一些电器都被水泡了,损失非常重。
另据报道,一名受损店铺商户表现,店内茶叶和酒,还有门和冰箱都坏了。该司机造浪行为加重了损失,“原来水浪没那么大的”。还有商户表现目前已报警,警方正在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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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天积水路段,驾车来回涉水“取乐”,绝非个人消遣那么简单。对驾驶员自身而言,积水可能导致车辆损坏、失控,甚至被急流裹挟,生命安全随时面临威胁;对周边商户和公共秩序来说,车辆激起的水流冲击商铺玻璃门、损坏财物,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会给台风天本就繁忙的应急救援添堵,加剧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
警方通报:行拘10日
9月25日,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4日下午,驾驶员李某某(男,64岁)在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驾驶一辆越野车在涉水路段来回多次行驶,激起水流致周边商铺玻璃门及部分财物损坏。
目前,李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现悔过。我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故意破坏,必须严惩!”
网友纷纷表现
“没有公德心”“故意破坏”“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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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正是对这类漠视安全行为的明确警示:公共安全无小事,任何以“娱乐”为名危害他人权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除了依法追责、要求赔偿,更需要通过案例宣传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让“敬畏自然、守护安全、尊重他人”的意识深入人心。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守住安全底线,不做危险的“任性者”,才能共同织密台风天里的防灾减灾安全网。
这件事,你怎么看?
来源:央广网综合“珠海公安”公众号、极目新闻、红星新闻、九派新闻、网友评论等
本期编辑:刘尚 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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